9月4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的通知》,根据保基本、保大病、鼓励创新等原则散户炒股,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医保耗材目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高值耗材综合考虑挂网、临床使用、集采等情况确定医保支付限价。与集采中选耗材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耗材,原则上以集采最高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限价。医保耗材目录根据国家耗材分类与代码更新情况及时调整,对于调出河北省收费范围、国家取消代码的耗材,及时调出河北省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调整规范的耗材乙类3315个,丙类426个。其中261个耗材实行组套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需同时上传组套编码。
要注意的是,未在此次调整规范范围内的符合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耗材,可继续收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除外)。纳入到医保目录的耗材,必须是符合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的耗材。
甲类耗材不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乙类耗材参保人员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乙类耗材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筹资水平,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等确定。
丙类耗材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使用实行医保支付限价管理的耗材,超出限价部分为个人负担费用。
来源:河北省医保局
版权声明 ]article_adlist-->本公众号原创及转载文章、图片、视频等(包括),版权归原作/译者所有,如您对文章、图片、视频有权利要求,可留言或通过邮箱、电话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信息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复。原创文章除特别声明外,欢迎非商业转载,敬请注明出处。 ]article_adlist-->戳“阅读原文” 查看文件全内容
]article_adlist-->实盘配资平台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